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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中画廊申请办展流程及条例(面向社会)


上中画廊简介

上中画廊位于徐汇区百色路989号上海中学美术中心二楼,有效展线近一百米。本画廊以传播艺术文化,开展艺术交流活动、举办陈列展览为宗旨,常年免费向公众开放。每年的9月初至次年的6月底期间可举办多场展览,为广大师生和艺术爱好者提供可持续、宽领域、多层次发展的艺术展示平台。本画廊可展出作品的种类包括架上绘画、版画、雕塑、陶艺等。为促进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,丰富师生艺术文化生活,上中画廊欢迎在校师生举办个展及联展,同时也欢迎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人士举办积极向上的展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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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办展流程及条例(面向社会)


一、画廊资源

1、  上中画廊为申请者提供为期最长一个月的免费展览时效。策展、布展、海报及其他一切事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。







二、办展流程及条例

1、 办展流程
申请者需提前半年以上向画廊提交办展申请资料,形式可选个展或联展(联展人数不得超过三人)。
申请者的参展作品需原创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,由校方审核认定,作品无不妥内容,尺寸适宜。
作品需申请人自行装裱、搬运、安装、上墙。
如有开幕活动,申请者需在展览前十个工作日内拟定开幕当天的活动安排,并交由上中画廊审核通过。其他事宜具体协商。
展期内,与展览画作无关的任何行为都应与上中画廊协商和报备,否则本画廊有权终止其展出。
展出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6:00,周末及寒暑假不开放。如有特殊需求可与上中画廊协商沟通。
申请者需在展览结束后的一周内,取回展出作品。

2、 申请资料
申请者履历
填写完整的展览申请登记表(见附表)
参展作品图片资料(包括作品尺寸、年份、创作媒介)
创作心得或作品阐述一篇
请发送baoyezhou@shsid.org,由上中画廊审核通过。
以上具体事宜可联系包老师与刘老师,联系方式64553957



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上中画廊所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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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  上中画廊条例(面向社会).pdf